2016年1月,男子成某与女子石某相识,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于同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同普通的小情侣一样,双方存在频繁的经济往来。2019年4月4日,石某的一条微信宣告这段长达三年的感情就此终结:“你把咱俩的账算一下,看我需要给你还多少钱?这钱我慢慢还给你,咱们就到这儿吧,以后没有任何关系了。”
一段恋爱关系可以用一两句话结束,但期间的金钱往来却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分手后,对恋爱期间的转账款项性质产生分歧,协商未果之下,成某诉至法院。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成某称其中一笔29万元的款项系被告做红酒生意的借款,被告却认为这是原告合伙的出资。另一笔12万元的款项被告同样不予认可。原告为举证,将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打印装订成册,向法院提交了一本249页的证据。
520、1314特殊金额含义转账,恋爱终止时赠与方不能主张返还
在现实生活中,情侣之间会发生很多经济往来,若双方分手,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呢?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璐说,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不能一概而论。
小额金钱和礼物:一般小额金钱和礼物包含联络感情与表达爱意的意思表示,这种属于一般性赠与,在恋爱终止时,赠与方不能主张返还。
特殊金额转账:对于520、1314特殊金额含义转账无法要求返还,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节或七夕之类的,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
大额物品:若赠送贵重物品的,则需要判断赠与人在赠与时是否是出于结婚的目的。如彩礼、珠宝、汽车等,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赠与方可要求返还。
大额金钱转账:大额转账已经超出情侣之间的日常消费需要,分手后否能要求另一方返还,主要看该笔转帐的性质是认定为赠予还是借款。如果是借款当然能主张返还,若认定为赠与则无法要求返还(若以结婚为目的的除外),法律对借款和赠与有明确的规定,借款主要看是否有借条,借款有无实际发生。在情侣期间碍于情面,往往不会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一旦发生争议很难举证。建议情侣期间若是大额转账尽量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因为该笔转账金额还有可能来自于父母或其他人的帮助,一旦对方不偿还将对家庭财产造成损害。若一方没有出具借据,另一方在转账时备注借款,并保存好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