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向社会联合发布了第十五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进入行列。
从本届“30强”企业有关情况看,2022年,面对疫情等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骨干文化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守正创新、积极应对,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按照鼓励先进、支持创新等原则,继续发布了“30强”提名企业,对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予以提名。
第十五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共30家,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