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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六大支柱产业 规模100亿!西安市设立工业倍增引导基金

时间:2023-04-20 10:14编辑:admin来源:网络当前位置: 主页 > 快讯

4月19日,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工业倍增引导基金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这支引导基金总规模100亿元,将重点支持六大支柱产业,最终推动形成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重点产业基金集群。

设置100亿元基金

推动形成重点产业基金集群

工业是一个投入产出周期长、见效慢的产业,特别需要投资资金支持,工业倍增引导基金的设立无疑为西安的工业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

西安市工业倍增引导基金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工业产业发展方式,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更高水平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基金是由市政府批准设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

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市、区国有平台和行业头部机构围绕全市电子信息、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和生物医药等六大支柱产业领域发起设立支柱产业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力争在每个支柱产业领域分别引导形成集合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支柱产业专项基金集群;引导基金、各专项基金结合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上下游重点项目投资需求,通过股权直投、产业并购以及与链主企业、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产业链主题基金等多种方式,推动形成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重点产业基金集群。

引导基金总规模100亿元。其中,市财政通过统筹各类专项资金认缴出资40亿元;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控股)通过自有资金以及盘活大西安产业基金存量资产等方式认缴出资30亿元;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认缴出资10亿元。

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

运作模式完全市场化

引导基金运作采取“财政引导基金—支柱产业专项基金群—产业链主题基金—重点项目”架构。

其中,引导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企业组织形式,重点支持市、区国有平台和行业头部机构等分别在电子信息、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和生物医药等六大支柱产业领域发起设立专项基金。

支柱产业专项基金,采用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组织形式,各专项基金主要结合光子、重卡、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航空、生物医药、钛及钛合金、乘用车(新能源)、陶瓷基复合材料等19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的上下游重点项目投资需求,通过股权直投、产业并购以及与链主企业、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产业链主题基金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

产业链主题基金,采用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组织形式,重点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项目以及工业园区发展,促进支柱产业壮大及产业链水平提升。

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发起、市场运作、专业管理”原则开展投资运作,各级基金由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独立运作和自主决策,政府部门不进行项目投资运作环节的审批和政策性审查,不干预基金市场化运作,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

基金规模的70%优先投资

我省及我市区域内项目

《方案》对引导基金的投资模式、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退出均有具体规定,要求引导基金、支柱产业专项基金规模的70%原则上应优先投资于我省及我市区域内重点产业项目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项目。存续期限为10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予以延长。专项基金存续期限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总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各产业链主题基金存续期限按照市场化方式由各出资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专项基金的存续期限。

引导基金管理费按年度计提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支付,管理费每年原则上不超过引导基金实际在投金额的1%,由市财政局根据基金管理运作情况确定基金管理费计提标准。专项基金和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产业链主题基金的管理费结合行业惯例和基金规模大小实施差异化管理费率,投资期内每年按照实缴规模的1%至2%通过市场化协商方式确定;退出期内每年不超过已投资未退出金额的1.5%。

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与其他出资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基金收益按照“即退即分”“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基金合伙人会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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